丘山夜柳

我想写啥就写啥,我想写谁就写谁,我想咋写就咋写

【jondami】罪不在我

*正文8k,乔米血腥爱情故事,非常雷和ooc

*达米安第一人称,有粉毛和迪芭提及

*有黑化病娇杀人事件提及,快逃,建议不看

*接受不了be的朋友可以只看part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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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.1

跟乔纳森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我早都忘了,那时候实在太小,谁还能记得,可能就是一条巧克力、几块糖果的事。不过我小小年纪就从外公那里学到了一个重要技能,即用稚嫩的眼睛通过观察人的外在来初步将人定性,用人话说就是以貌取人。


我外公那样凶神恶煞满脸皱纹的老头,老恶霸。我母亲那样眉眼锐利妆容精致的女性:蛇蝎美女。乔纳森肯特那样没有心眼的农村小子嘛……好欺负的好人。


在如今这个恶霸横行的世道当恶人反而比较安全,零星的好人并不能因为温柔善良就感染他人,这样的特质会被解释为软弱,从而使其成为待宰羔羊。乔纳森……我毕竟跟他认识很久了,顺手保护他是轻而易举的事。


这样变质为保镖和客户的友谊关系也很有趣,尽管乔纳森的榆木脑袋毫无察觉,我照样玩得很开心。


可能我从小就有一些轻微的暴力倾向,但对外掩饰的很好。每当看到流淌的血液和暗色的伤疤时,我浑身汗毛倒竖,心中就感到一阵美妙的甜蜜。对此我将其归功为基因,这种血液里流淌着的红与黑,我外公传给我母亲,母亲又传给我。怎么不算一种馈赠呢?


外公从小训练我武术暗器,虽然过程苦不堪言,但我终于为它们找到了些用武之地。每当跟乔纳森一起外出玩耍时,他总会挽起牛仔裤的裤脚,小心翼翼地翻开河里光滑的、长满青苔的鹅卵石,捉一些小鱼小蟹当做战利品回家,送给他的妈妈露易丝。


而在他聚精会神的这个空档,我就会摸出随身携带的飞镖匕首,以一种他不理解的残忍方式,猎杀自然中除了他的一切生灵:飞奔的野兔、翱翔的麻雀、巢穴中的田鼠,甚至是食肉性的尖牙利爪的野狼。


是的,在这样小小的田野里,我成为了食物链的最顶端,我杀红了眼,甚至听不到受害者的一声哭叫。


我用匕首将它们切去四肢、开膛破肚,全部收入囊中,最后作为礼物献给乔纳森。

每当这时他都会握住我血淋淋的手,用沾湿的手帕小心地擦去血迹,皱着眉头说:红色不适合你。他的蓝眼睛升起一层雾,使我看不清远处的东西。我刚想反驳他的话,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,只因为他的手太过温暖,使我忘记了一切措辞。


那是比落日、溪流,和我刚刚触碰过的血液更暖的温度,我从未有过这种体验,整个人被妥帖、精心地安抚,这种温度真的能被人类所拥有吗?让我一度怀疑乔纳森与我不是同一类种族。

但他毕竟朝我笑了,我为他的农场除去了一切蚕食庄稼的害虫,他得谢我呀。他的蓝眼睛眯成一条缝,睫毛都藏在里面看不见。他牵着我弯弯绕绕地走,跨过小溪、风车,和一大片还未抽穗的青色的麦田,清香的风灌满了我们的袖子,使他的声音无比清晰。他说:拿刀太久的话,总有一天会伤到自己。说完把我的手攥得更紧。


我沉默不语,却在心里乐开了花。他原来不是鄙视我的杀性和血腥,而只是单纯地担心我会不小心受伤。他一定是误认为我手上猎物的血是来源于与之搏斗,与温热的鲜血等同,他是多么单纯的,美丽可爱……易碎的生命呀。


那时我便在心中暗自发誓,要一辈子做乔纳森肯特的利爪,从一切事物手中保护他。


我把还带着余温的猎物的兽皮剖下来,专注又耐心地钉在我房间的墙上,他们被我按照颜色、大小一字排开,我甚至给他们取了名字,下面的名牌印着精致的烫金小字。出人意料的是,母亲和外公对我的这项事业格外支持,感叹道奥古家族的刺客终于后继有人。他们毫不吝啬,拿出自认为最好的刀具和弓弩,用礼盒装好,庄重地交付于我。


我虔诚地收下了这份赠礼,单膝跪地,眼含热泪,它们就像王冠与权杖,而我是被加冕的刺客新王。


九十月份的深秋,乔纳森家的农场迎来了收获的农忙季节,他们一家五口人轮番上阵还是忙不过来,于是也邀请我去帮忙。我骑我的山地自行车过去,到他家的路我早都烂熟于心了,到了就把车子随意地靠在谷仓上,毕竟在农场你永远不用担心治安。


他一见我就满脸堆着笑,迅速地从摇摇晃晃的木梯上蹦下来,牵着我看远方的苹果园。树叶全都黄了,球形的苹果缀在里面,也是摇摇晃晃的。他今天穿一身脏兮兮的亚麻衬衫,下摆随意地扎进比平时更破的牛仔裤里,我忍不住皱起眉头。


但乔纳森耸耸肩,又揩了一把头上的汗,那仿佛是在说:在这种喜悦的农忙时刻,谁都无法注意外在形象。


“今年的苹果收成可好啦!一定能卖个好价钱。”他笑得露出两颗虎牙,“多余的我们就做成苹果醋、苹果汁、苹果酒、苹果酱,还有爸爸最喜欢的苹果派!干完活达米安也留下来一起吃吧!”


我猜十四岁的乔纳森即将迈入神秘的变声期,在他激动的时候,语气会比平常高几个声调,而沮丧时的语调要比这低得多。这大概就是外公常挂在嘴边的:喜怒于形色,但我认为这不算什么缺点。谁能拒绝可爱的乔…………我是说,可爱的苹果派呢?于是我点点头,应允了他的请求。


树丛里有个白色影子在窜,那是肯特家的拉布拉多犬小氪,它会自己捡掉在地上的果子扒拉着玩,玩累了就一口吞掉,趴着打盹。我们负责踩着矮凳,摘矮一些的苹果树,再一筐一筐地倒进克拉克先生的皮卡车里,这些红润可爱的果实彼此撞击,发出骨碌碌的响声。它们会在夜里装箱、运输,套上白色的“水果网纹袜”,最终定居在隔壁哥谭市或布鲁德海文或大都会——那些阔老爷的双开门冰箱里。


把最后一筐苹果倒进车里后,我一下子就泄了力,倚着树抻着胳膊做伸展运动,浑身的骨头都嘎嘣作响。乔纳森在旁边拄着膝盖直喘粗气,眨着眼睛看着我,好像我们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壮举。小氪窜过来扑进他的怀里舔他的手心,乔纳森就想起什么似的,扭过头对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,自己偷偷摸摸地扶着梯子又爬上货车。


我看了看天,已经显示出金红的颜色,时间已经不早了。我母亲给我规定了严格的宵禁,只要八点后回家就要站在房外,断水断食,而且会有专人在身边来确保我的清醒,就这样站到清晨,紧接着又是第二天的剑术训练。这些属于我的,对青少年来说也过于残忍的生活,我不忍心告诉乔纳森。


农场的烟囱里升起长长的炊烟,看样子我是来不及品尝露易丝阿姨的苹果派了。我把自行车推上准备出发返程,从温暖金黄的、满是稻谷香气的农场……乔纳森的身边离开,回到我自己的黑暗血腥里。


“达米安!达米安等等!先别着急走……”乔纳森拦住我,一只手抓住自行车车头,用眼神示意我留步。


“再多留一会儿?就十分钟好吗?”


“七点多了,再晚些回家会被我母亲骂的。”


于是乔纳森露出那种可怜巴巴的、小狗乞食一样的神情,无声地对我说着:求你了。

我……我移开面对他的目光,看了看快被山峰吞没的太阳,铁了心要走。我沉默地推上单车,不敢回头看他。


乔纳森走在我的侧后方,突然又跑到我的身前:“我想起来了!我要去你家门口的便利店买东西……买……”


他支支吾吾想了一会儿,然后说:“剃须刀,对,剃须刀!我去便利店给我爸爸买剃须刀,这样我们不就顺路了吗!”


克拉克先生我刚刚才见过,他是个很注重仪表的人,为了庆祝丰收今天才剃过胡子,整个下巴锃光瓦亮的,怎么会缺剃须刀呢?我对乔纳森笑了笑,不忍心拆穿他善意的谎言。


我们谁都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走。入暮之后地上满是露水,我险些摔了一跤。乔纳森伸手扶了我一把,又马上把手放在车头上攥得很紧,指关节泛出白色,手背上的青筋都冒出来。他好像想说什么,但是没有开口。


我也想说点什么,他过高的体温还残留在我手腕上,潮湿幽暗的乡间小路上再没有其他人,把气氛烘托得很好。

我想了想,最终只说了谢谢。

乔纳森挠挠头,不解地看着我。


“达米安,达米。”他把我的名字念得很好听。“我有时候觉得你是一个复杂的人,过于复杂。”


他把车子靠在一棵枫树旁边放着,那里落下一片金黄的影子,他拉着我坐在里面。

“但不是数学题那种坏的复杂!”他慌张地解释道,“数学题对世界半点益处都没有,简直坏透了。只有你,你是独一无二的,但是你从不让我……了解你。”


我们的脚边停着一堆落叶,我捡起几片放在手心里把它们揉碎。我没法解释我的家庭,我的戒备,和有关我的一切秘密。如果让乔纳森知道我们是这世界上过于不同的两个人,他的心就会被揉碎,碎成粉末。

我沉默地向他道歉。


“达米安都学些什么武术?”他抱着膝盖问我。

“嗯……”我想了想,“几乎是所有。”

他发出惊讶的呼声:“那也太厉害了!”


“那当然了,”我沾沾自喜,“世界上所有武术没有我不会的!”

当然了这话有夸张的成分。


“也包括女子防身术吗?”乔纳森问。

“呃,当然了!我母亲教我的!”


我们互相搀扶着笑得前仰后合,又一起肩并肩地走着,我转过头看他,觉得天底下再也不会有如此真诚可爱的,我的朋友。


“我有时候很羡慕你有完整的家庭,乔纳森。一家五口,完美得不能再好了。”我说,“而我只有妈妈和外公,连生父是谁都不知道。”

乔纳森把手放在我的肩上,叫道:“可是达米懂得那么多!我比起来就像个傻子!”

这个傻子……我在心里笑他。


“比起这个,”我敲敲自己被他认为是天才的大脑,“我连换灯泡,做饭、洗衣这些简单的家务活都不会呢。”我自嘲地笑起来。

“我像被我母亲养笼子里的小鸟,只要她发号指令,我就得拍拍翅膀、唱几首歌。”

乔纳森环住我的肩膀,把我的头轻轻地推向他的颈窝靠着。我的耳朵紧贴他颈动脉的位置,那里可以从源头听到他年轻的心跳。


“你有我呀。”我听见他说。

“我撬开你笼子上的锁,我们一起飞走吧!等我们长大就住在一起,也找一个有农场的地方。永远在一起摘苹果,好吗?”


美好的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结局,像永远不会发生的一场梦。可是我转过头看他,他满眼期待等着我答复的样子,亮晶晶的蓝眼睛,和微微发烫的脸。他的嘴唇抿起来,紧紧地闭着,我只要……再探一探头就碰得到。

我闭上眼睛,听见我说好。


那天晚上,我不出所料地还是被罚站在房外,母亲和外公在屋里用晚餐,我只能干嗅着微风送来食物的香气。我仰头望着天上的星星,饿的头昏肚痛,就好像有无数条虫子在咬着我的胃。这时我忽然从口袋里摸到了什么,硬邦邦鼓囊囊的——一颗苹果。


我微笑地把它拿在手里端详,它红的发亮,发紫,红的要流出来。乔纳森一定从车里数以万计的苹果里挑了很久,就像要为我送上世界上最亮的星星。我发自真心地感谢他。我先是小口地咬,然后咔嚓咔嚓地大嚼起来,最后连果核都没剩下半个。

我咋摸着嘴巴想起他说过的话,又一次幸福得颤抖起来。


乔纳森,亲爱的乔纳森,如果未来真像你说的那样就再好不过了。



part2.

母亲说出布鲁斯韦恩是我亲生父亲的时候,我其实长舒了一口气。因为在此前我一直认为,我是母亲与外公乱伦而成的产物,他们对彼此和我,都有着过多过深过重的爱,深重得像恨。当然我没有告诉任何人,在保守秘密这件事上没有人比我更为擅长。


哥谭首富一下子成了我父亲,我能有什么不满意的呢?我毫不费力地就获得了世界上最引人羡慕的身份——富二代。于是在刹那间,我就对母亲挑选床伴的眼光刮目相看了!


至于我的名字,也从达米安·奥古被改为了达米安·韦恩,对此我丝毫不介意,名字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代号。看到我父亲有三个养子时我也丝毫不介意,我向迪克、杰森、提姆亲切地握手,因为我知道他们威胁不到我继承人的地位,他们都是赝品,只有我是我父亲货真价实的独生子。


母亲虽然巧施诡计才生下了我,但谁能说她没有成为这场闹剧的受害者?至于布鲁斯·韦恩,我的亲生父亲,几十年的孤儿生涯使他无比渴望一个正常温暖的家庭,我以为我的童年生活已经过于悲惨,但我有与母亲和外公,和亲爱的乔纳森。而他只有一个垂垂老矣的英国管家。我怜悯地亲吻了他的双颊并拥抱他,他流出惊喜的、晶莹的眼泪。我知道罪不在他,但也不在母亲,更不在我。我用我自己破碎的童年填补上了他破碎的人生。


父亲似乎察觉到了我对乔纳森非同寻常的感情,但并没有过问。当富二代可以说是一桩一本万利的生意,但有一处唯一的亏损:我必须传宗接代,让韦恩这个金色的姓氏延续下去。这意味着我不能够随心所欲地爱,就仿佛我自己也成了韦恩公司的一件货品。


我在心里暗暗揣测事情的发展。于是在我满十八岁时,父亲敲定了我的去向,前往英国,我们的老管家的故乡读大学。他说,在英伦文化的熏陶下,我会成为一位优雅的、有骑士风度的绅士。

骑士风度吗?我沉默不语,我早已经把我归属了出去,怎么能够背信弃义来成为别人的骑士?


但我是达米安·韦恩了,哥谭首富之子,生活对于我来说并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。属于达米安·奥古有限的自由,被无限的剥夺掉了。


总的来说,在英国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糟糕,除了不可口的饭菜、难懂的伦敦腔、阴暗潮湿的天气之外,并没有太多顺我心意的地方。每周一次例行的家庭视频里,父母和阿福仍在催促着我早点找个英国女朋友领回家。我表面点头答应着,背地里却想着乔纳森,心里充满了做贼的快感。


我看着窗外属于不列颠的树和草地,上面一群群地聚集着野餐、散步的人,金色的叶子掉在他们的桌布和背包上,我才发现秋天又一次地到了。乔纳森和他的苹果们还好吗?


两个月后的圣诞假,我考完最后一科就立马抓起行李飞往哥谭。造成我这么兴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,其一是我终于能见乔纳森了,其二嘛,我大哥迪克要结婚了!我的老天 那可是结婚!他在简讯里说得很潦草,只说要跟现任女友结婚,但他的前任和前前任们不计其数,我有点怀疑什么样的场地能坐得下那么多美女和绅士们。


你也知道,哥谭有句俗话:迪克一个吻,天上一颗星。他的风流艳史如果能有人赏光写出来,绝对是一部限制级的史诗巨著!

但如今,花花公子的首席执行官迪克格雷森阁下,居然要彻底金盆洗手,用戒指把自己永远拴住了!这怎么能不让人兴奋,想要一睹他新娘的芳容!


阿尔弗雷德开车去机场接的我,一见面我就给他了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

他说:“达米安少爷,路上一定饿坏了吧?有没有什么想吃的?”

我苦笑:“除了炸鱼薯条之外的一切。”


我回来的很不是时候,庄园里除了父亲和阿福之外并没有其他人,杰森和提姆都在为迪克的婚礼忙前忙后。我溜到衣帽间偷偷看了一眼迪克的新郎制服:高端轻奢,大师定做,立体剪裁,摸上去就知道费了不少钞票。只是肩部有点奇怪,我好奇地捏了捏,好你个迪克格雷森啊,里面的垫肩起码也加了三层。


我还没享受够难得的独处时光,就接到了迪克的电话,迪克的语气略显为难:嘿,达米安,我亲爱的好弟弟,你愿不愿意,我是说啊,当我婚礼的花童?


想都别想!我斩钉截铁地拒绝了:再说了为什么不是我当伴郎?


迪克求人的样子很好笑:求你了,好弟弟!我的警用摩托借你玩几天!哥几个就你最矮……不是,身材娇小了,你就委屈这一回行吗,再找不到花童芭芭拉会杀了我的!


我极力忍住想打他的念头说:好吧迪克,但你得实话告诉我,西装里除了垫肩你还加了什么。


迪克清了清嗓子不情愿地说:还有……胸垫和臀垫,鞋里我还打算穿八厘米的内增高。好不容易结一次婚,场面总要撑起来吧?


我乐了:我祝你多结几次婚。


迪克和芭芭拉的婚礼如期举行了,为了节省开支地点就选在韦恩庄园,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并没有邀请多少宾客。我还满怀期待地想要目睹一场迪克前任团的世纪大战呢。

迪克的伴郎团有四位:杰森,提姆,罗伊和沃利,一个赛一个的西装革履,衣冠楚楚。


迪克拍拍我肩膀说:伙计,该我们上了。

我点点头,提着新娘的裙摆跟在她身后撒花瓣。等到他们念完永不分离那一套誓词,我再从口袋里掏出他们稍显廉价的结婚对戒。


迪克跟芭芭拉在布鲁德海文警局相识,然后陷入一发不可收拾的热恋,从交换名字到交换戒指,他们只用了五个月。我看着眼前拥吻在一起的他们,也深深地为迪克找到了人生伴侣而感到骄傲。


忽然有什么东西从背后砸在了我头上,即使不再接受频繁的暗器训练,我的反应动作还是快人一步,我迅速地伸手一接,听到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。


芭芭拉笑着看我,我这才发觉:我好像接到了她的新娘捧花。

芭芭拉问我:达米安,你有喜欢的人吗?


旁边的人都在看我,我扭捏着说不出话来。在她眼神的再三催促下,我只好把目光移向乔纳森坐的地方说:我还小呢。


是的,乔纳森也来了。其实迪克并不认识乔纳森或克拉克先生,但我自作主张给他们发了请柬。当富二代的生活……也就只有公权私用这点好处了。

我注意乔纳森很久了,这么多年不见他他还是老样子——毫无形象地埋头吸溜着餐厅里无限供应的肉丸意面,瘦了,或是又长高了一些,头发没有小时候那样打卷了。

他可是小时候就立下壮志,要跟意大利面结婚的人!乔纳森呀,我在心里笑他。


我跑过去坐到他的身边,他用餐巾抹了抹嘴,冲我点点头:达米安,来见见我的……

我心中一阵疑惑,说实话,我眼里只看见他,并没有注意到他旁边坐着谁。


他说:男朋友。

我说:什么?

他重复道:我男朋友,中村杰。


所有的情绪在我脑子里过了一遍,我浑身汗毛倒竖,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。我看向他的男朋友,一头漂染过的粉色短发,皮肤上还有几颗小雀斑,看上去平平无奇,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。我阴暗地想,既然他可以,那为什么我不行呢?


我靠近乔纳森,摁住他的肩膀强迫他坐在椅子上。他的小男朋友一脸疑惑地看我,看样子好像是个听不懂英文的外国佬。

我捏着乔纳森的下巴强迫他与我接吻。


我还没尝到他的味道,乔纳森就立马推开了我,叫道:达米安!你疯了!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!


我只是问他:我不行吗?乔纳森,我哪里比不上他?


乔纳森没说话,一双眼睛要烧着的样子瞪着我,拉着中村跑开了。周围的宾客纷纷涌了上来观看这场闹剧,我预想中有关迪克婚礼上闹剧的主角竟然成了我自己,真是滑稽至极。


迪克赶忙过来查看我的情况,把我拉到一旁担忧地问:达米安,你还好吗?


我双手颤抖,深陷在情绪里没法出来,片刻后才回他一句:抱歉迪克,毁了你的婚礼。

他叹了口气,把我抱在怀里。

不怪你,他说。


我的大脑一片空白,想来想去对此也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。难道这是乔纳森捉弄我的愚人节玩笑吗?我甩甩头,准备再去找乔纳森问个清楚。


难道那些回忆都是我凭空的自我创造吗?那些秋天、落日、血液,和货车上满载的苹果。我不认为任何人的感情能比乔纳森与我之间更为深厚,每天晚上我望着街角的路灯,幻想那是情人温暖的眼睛。


我在离群索居的漂泊里想他,我在冰冷刺骨的的温带海洋气候里想他,我在精疲力尽、忧思伤心里想他,想乔纳森。而乔纳森从来没有给我写过回信。

我质问他为什么。


乔纳森坐在房间昏暗的角落里看我,语气冷淡又平静,他说:达米安,我还在恨你。


我说:已经过去这么久了,真的有必要吗?


他拍案而起,脱掉上衣露出肩膀上的伤口指着它说:就为了这个?这也算你………这也是你杀掉小氪的必要?


对乔纳森的思念使我忘记了很多本来应该刻骨的东西,例如他提及的这一件。

我杀掉了从小陪伴他的爱犬,小氪。把它剥皮剖心,与其他猎物一样并排钉在了我的地下陈列室里。


我说:是又怎样。

我说得那样斩钉截铁,不容置疑,因为我认为我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事。


我还记得那天我们正在野外玩耍,乔纳森带了小氪最喜欢的玩具:squeezy bruce。还没等乔纳森掷出去,小氪就等不及地扑了过来,他张口一咬,乔纳森的左肩马上就见了红。于是我陪乔纳森打完狂犬疫苗,在那天晚上抽出母亲送我的匕首,只用一刀,就了解了小氪的性命。

我把小氪的项圈还给他,只说是失踪找不到了。我在心里沾沾自喜,我成功地遵守了诺言,做到了从任何人、任何事手中保护他。


乔纳森痛苦地瘫倒在椅子上。


乔纳森颤抖着说:……达米安,你爱着的从来不是现在的我,而只是往日的与我的回忆。他叹了口气:就像供我们乘凉的那棵苹果树一样——每年会结出相同又不同的果子,在不断的四季轮转之间,我们与当年相比,已经被时间打磨成截然不同、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了。


我说:这并不能成为你不爱我的理由,乔纳森。我们是天生一对。


乔纳森对我举起了左手,展示性地晃了晃,我看见他的中指上有什么东西亮晶晶的。我定睛一看,是一枚银白色的戒指。

乔纳森说:达米安,太晚了……我跟中村已经订婚了。


我不敢相信他的话:可是乔纳森,你才十八岁,你才十八岁……


乔纳森背过身对着我,不愿意面对我的眼睛。所有的情绪在我脑子里过了一遍,我感到我必须马上做点什么,来使这误入歧途的一切走向正轨了。


我看向呆滞的、不能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的中村杰,向他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。他很听话,马上乖乖地捂住嘴巴默不作声。

我冲他笑:好孩子。



当啷一声响。



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,乔纳森跟中村杰已经双双地倒在了一片血泊里。母亲送我的匕首也被我从腰间抽了出来,陪他们躺在地上。


面无血色的乔纳森,是那样美丽、可爱,又易碎的事物。我杀死了他,把他易碎的生命从我的匕首上偷走了,这样我终于,从世界万物手中保护了他,或者说近乎完美的完成了保镖这项工作。从此后我对他的爱,再也不会受到谁的威胁了。


唯一使我不满的是,他们直到临死前还在凝视着对方的眼睛。


我伸手摸到了中村杰的尸体,从他的手上取下了与乔纳森配套的那只戒指,郑重地、喜悦地戴上了我的手指,并在心里默念了一次婚礼誓词。我吻着乔纳森冰冷的嘴唇,完成了与他未完成的那个吻。


一吻终了,我望着地上和手里的鲜血意识到这样一条事实:有意或无意间,我似乎毁掉了两场婚礼。


去他的,我想,反正罪不在我。


end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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